不慎致人死亡仅判刑6个月?还得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定罪量刑,彰显罪责刑相适应,维护公平正义。2014年8月18日8时30分许,被告人许某驾驶汽车在福州市台江区祥坂新村4座楼下倒车时,不慎撞到被害人,并将被害人卷入车底碾压致使其颅脑及胸腹腔重要脏器复合性损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许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致一人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经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许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