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检察院未检科充分发挥主体只能,狠抓司法行为规范化与人性化双并行显成效。在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系该案起因人之一,有纠集多人行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但鉴于其未持械、未造成对方人员伤害后果,且其本人系福州某重点中学即将面临高考的高三学生,为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该院依法对其作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处理,并多次与其谈心交流,使其认真悔罪。
随后,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顺利参加了高考,并进入大学学习,为此,该院本着挽救的方针,又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近日,已在象牙塔中的林某某特向我院送来“精心呵护、爱心圆梦”锦旗,对我院人文关怀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