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台江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杜绝案件该立不立、推诿受理等现象。

  一是规范诉讼材料收件、登记、立案流程。出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民商事案件登记规程》,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出具立案材料收件单,在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后,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是加强立案配套措施。针对试行立案登记制后增加的工作量,台江法院一方面加强相关人员配置,充实诉讼服务中心力量;另一方面推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拓宽立案途径,鼓励群众通过网络方式立案,切实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三是加强立案工作业务学习。组织立案庭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立案方面的规定,不断更新干警业务知识,推动立案登记制顺利开展。

  台江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已立案2262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6件,发出立案材料收件单150件。(台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