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江检察院紧扣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健全基层执法活动监督模式,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形成有效合力,共同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对重要执法环节开展日常巡察。侦监科干警定期入所查看各类台账,对派出所讯问询问、适用强制措施、扣押物品等执法环节以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察,对发现的部分派出所同步录音录像不到位、询问室与候问室混用等问题,向派出所和分局分别提出口头、书面建议及纠正违法通知书。

  二是对常见多发问题开展重点检察。针对走访中发现的派出所证据采集不当、单人提审、前后笔录多复制粘贴等多发问题,通过调阅案卷、调取录音录像资料等方式开展重点检察并提出规范执法建议,促进执法规范化。

  三是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察。对派出所可能存在的机制性问题、影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检察进行广泛排查和全面调查。如在开展“刑事拘留适用”专项检察中,将发现的超时羁押、未及时将拘留决定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等问题及时反馈后引起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工作要求,研究落实整改措施。